近日,江阴澄江街道综合执法局执法三中队执法队员在巡查中发现,辖区内五星花苑、城富花园、文富花苑等小区内多处有非法架设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情况。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俗称“小锅盖”“小耳朵”,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擅自安装不仅属于违规行为,还存在着重大安全隐患,具有易伤行人、影响收视信号、易发生雷电事故、影响人体健康等危害性。
为切实解决非法安装卫星地面接收设施造成的公共安全隐患,执法人员随即联合社区工作人员上门,耐心、详细地向相关当事人讲解非法“卫星锅”的危害性,宣讲《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当事人积极主动配合拆除非法“卫星锅”。在执法人员和社区工作人员的耐心解释下,相关当事人均表示愿意配合拆除设备,并主动将设备上交给了执法单位。
鉴于此类情况具有一定普遍性,执法人员随即联合社区网格员加大了对此类违规行为的巡查力度,在双方的通力配合下,截至目前,执法三中队已拆除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8个,并按照规定进行了行政处罚。
下一步,执法人员将持续就该非法设置卫星接收设备的情况重点巡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置,给广大群众营造积极、健康、和谐的收听收视环境。
普法小贴士
《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国务院第129号令)第八条明确规定:个人不得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如有特殊情况,个人确实需要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并符合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规定的许可条件的,必须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当地县、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批。
对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根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第十条的规定:违反本规定,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由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其安装和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对个人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