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分笔试、面试等环节。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一)笔试
1、时间和地点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参加笔试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证件不齐者,禁止参加考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3、笔试成绩
笔试满分为100分。设5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4、面向退役军人招聘的岗位,另增加服役期间表现量化打分项目。具体量化打分标准如下:
①每服役1年计1分,服役年限不满3个月的不计分,服役年限超过3个月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计0.5分,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1年计分。(服役年限自兵役机关批准服现役之日起,至部队下达退役命令之日止计算);
②服役期间获优秀士兵(包含优秀士官、优秀义务兵、优秀学员、“四有”优秀士兵)、个人嘉奖奖励的,每次计1分;服役期间获个人三等功或三级表彰奖励的,每次计5分;服役期间获个人二等功或二级表彰奖励的,每次计10分;服役期间获一等功或一级表彰以上奖励的,每次计15分(集体奖励不加分,因同一事由同时获优秀士兵和嘉奖奖励的不重复加分);
③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计1分。
请考生于2024年5月7日前通过扫描微信二维码填写《报考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役表现登记表》(附件2),按要求上传退役证件、立功受奖证书、党员证明信等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证明材料的不予计分。
(二)资格复审
面试之前对拟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见网上公告。
按笔试总成绩(面向退役军人招聘的岗位笔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100%+服役表现量化打分×100%)从高分到低分,在笔试合格者中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足1:2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各类岗位考生须提供户籍证明(如户口簿)、身份证、退役证件(或档案中退出现役相关证明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获得境外大学学历和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立功受奖证书(或档案中立功受奖相关证明材料)、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书(如党员证明、职称证书、相关资格证等)、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证明材料(例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其中提供社保缴纳证明,需加盖市人社部门公章)。
上述证明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一份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如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学历认证、党员身份等)需2024年4月18日前取得。工作年限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如:职位要求“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即指截止前述日期满两年。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凭学生证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并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同期于2024年毕业人员,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并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请在面试比例范围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总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递补。逾期未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
普通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退役军人岗位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 : 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各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总成绩高的为先。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另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为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