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降两张超速处罚单
背后究竟发生了什么?
【案情简介】
2023年1月,刘先生在一个月内收到了2张车辆超速行驶违法处理通知书,超速地点都是在回家的熟悉路段,超过了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他暗自揣测,自己是个老司机,平日里都是安全文明驾驶,从来没有开过快车啊,怎么会有违章呢?不可能,这绝对不可能……此事定有蹊跷!
此后刘先生便留心观察,在车辆行驶时,特意打开手机导航进行比对,发现车辆时速表指针比手机导航速度慢了约10%+,终于水落石出,原来是时速表不准确导致车辆超速违章。
刘先生认为,该二手车购买尚不满2个月,除时速表不准确外,减震器有异响、雨刮器有故障、油耗也与商家所说不符,于是向江阴市消保委要塞分会投诉,要求商家退车退款。
【处理过程和结果】
江阴市消保委要塞分会接诉后迅速赴该店调查了解情况。
该店表示,消费者是在本店用旧车置换了一台改装二手车,改装车行驶几年后故障偏多是普遍现象。该车辆是从他人手中收购的,本店并不知道时速表有误差。为了促成交易,对客户的置换车辆收购价格偏高,本次交易并未挣钱,客户若想退车,本店愿意出价5万元回购。
刘先生表示,购车价格共计7.8万元,商家回购价太低,自己损失太大,不同意此回购方案;购车合同备注栏中有手写字“甲方质保一年,如有问题承担一切责任”的条款,要求商家按照合同约定修好车辆。
江阴市消保委要塞分会认为,根据《消法》规定,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购车合同中商家承诺质保一年,该店理应承担车辆维修责任。
经调解,该店同意免费为客户车辆调校时速表并维修减震器、雨刮器等故障,刘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法规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