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引导参保群众有序就医,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自2025年1月1日起,依据就医类型,我市对异地就医实行差异化结算报销政策:
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在备案地直接结算时,门诊、住院的基金支付比例不降低,可以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报销水平应与参保地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保持合理差异。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门诊、住院的基金支付比例不降低;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门诊特殊病、住院的基金支付比例降低20个百分点。
如上级出台新的政策规定,按上级规定执行。
来源:江阴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