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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这家单位拖欠工资,公开曝光!
2024年05月19日 07:18   浏览:190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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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及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无锡人社现将我市近期查办的存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6家用工主体有关情况集中向社会公布,并再次提醒企业经营者要提高守法自觉性,依法合理用工,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无锡市2024年第一批重大劳动保障

违法行为公布情况汇总表





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仪征市华朋钢结构工程部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2023年12月7日,江阴市人民政府夏港街道办事处收到马某等人投诉仪征市华朋钢结构工程部拖欠劳动报酬。经查,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21081MA20P1YT3T,注册地:仪征市经济开发区闽泰大道1号,法定代表人李建朋,在江阴市芙蓉大道西段101号承包船体焊接业务,拖欠马某等13名工人工资总计165534.2元。2023年12月20日,江阴市人民政府夏港街道办事处向仪征市华朋钢结构工程部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该单位限期支付马某等13名工人工资总计165534.2元。至整改期限到期,该单位逾期未支付。2024年1月11日,江阴市人民政府夏港街道办事处依法对该单位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张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


 2023年11月30日,宜兴市人社局接到多人反映自然人张某拖欠劳动报酬。经查,张某(身份证号:342224********0830),系联东U谷项目1号地1期项目的班组负责人,拖欠36名工人2021年至2022年工资总计858932元。2023年12月20日,宜兴市人社局向张某下达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支付尹某等36名工人2021年至2022年工资总计858932元。至整改期限到期,张某逾期未支付。因该单位存在以转移资产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情形,2024年1月2日,宜兴市人社局将该案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移送宜兴市公安局。2024年2月2日,宜兴市公安局决定对该案立案侦查。

南京荣创保温防水工程有限公司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


 2024年2月2日,惠山区人社局接到惠山区洛社镇人民政府的报告,称南京荣创保温防水工程有限公司拖欠XDG-2020-77号地块建设项目部分农民工工资,且该企业法定代表人刘荣已失联。经查,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3MA274GY09A,注册地: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港城路1号办公楼3773室,法定代表人刘荣,该单位拖欠29名工人工资总计560762.5元。2024年2月8日,惠山区人社局向南京荣创保温防水工程有限公司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该单位限期支付29名工人工资总计560762.5元。至整改期限到期,该单位逾期未支付。该单位法定代表人存在逃匿情形拒不支付劳动报酬,2024年3月8日,惠山区人社局将该案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上海国沅建设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2023年11月14日,滨湖区人社局收到唐某等人投诉上海国沅建设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经查,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4MA1FRJEHX9,注册地:上海市徐汇区复兴西路57号甲1幢,法定代表人徐文忠。该单位为无锡滨湖区熙悦滨湖湾项目专业分包单位,拖欠唐某等18名工人工资总计491160元。2023年12月4日,滨湖区人社局向上海国沅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该单位限期支付唐某等18名工人工资总计491160元。至整改期限到期,该单位逾期未支付。2024年1月15日,滨湖区人社局依法对该单位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江苏珀赛斐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拒不配合劳动保障监察案


 2023年9月1日,梁溪区人社局接到王某举报江苏珀赛斐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经查,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339112511K,注册地:无锡市清扬路27-1606,法定代表人沈晓,该单位拖欠王某2021年9月至2022年5月工资总计46000元。2023年9月25日,梁溪区人社局向江苏珀赛斐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达调查询问书,但单位逾期未配合调查。2023年10月21日,梁溪区人社局向单位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单位要求报送书面材料并接受调查询问,该单位未履行指令。2023年11月18日,梁溪区人社局向该单位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单位限期支付王某工资46000元,该单位逾期未支付。2024年1月5日,梁溪区人社局依法对该单位拒不配合劳动保障监察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8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对该单位作出责令支付工资并加付50%赔偿金的行政处理决定。

南京中时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2023年5月23日,新吴区人社局收到鄢某等人投诉南京中时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经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0430251842XE,注册地: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317号712室,法定代表人刘开顶。该单位拖欠鄢某等23名2022年3月至2023年1月工人工资总计336817元。2023年8月29日,新吴区人社局向南京中时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该单位限期支付鄢某等23名2022年3月至2023年1月工人工资总计336817元。至整改期限到期,该单位未完全履行整改指令。经补充调查,2024年1月26日,新吴区人社局依法对南京中时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19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依法对该单位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来源:无锡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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