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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贪图小利当电诈“工具人”被万州警方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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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9 09:03: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男子贪图小利当电诈“工具人”被万州警方查处
帮助他人提取几笔现金就能从中轻松赚到“好处费”?注意!这不是发财的门路,而是犯罪的道路。近日,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在净网2024专项行动中查处一起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案,违法行为人余某某被行政处罚。

前不久,万州区公安局余家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辖区千银村一名男子余某某通过自己的银行卡取现3万余元,然后将钱存入了一个涉诈账户,有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的嫌疑。民警迅速展开案件调查,通过查询转账记录、调取监控等工作,很快便查清了余某某的违法事实,并收集了相关证据。
随后,民警将余某某传唤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面对警方已经查实的情况,余某某主动交代了自己的违法经过。
余某某称,前段时间自己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表示有一个轻松赚钱的方法,只需提供银行账户帮忙收一笔钱,便可抽成获利。余某某为之所动,跟对方加了微信好友,对方表示一旦需要他的时候就跟他联系。
过了几日,对方果然联系了余某某,让其提供一个本人的银行账号,然后将收到的钱取出来,再转到另外一个账号上,完成任务后按照一定比例提成,并且还能“报销”交通费。余某某当即同意,立刻将自己的账号告知了对方。很快,余某某的账户便收到38000元的陌生转账,他随即按照指示将钱取出,然后重新打到对方提供的另一个账户上,最后从中非法获利360元。
“我也知道对方这个钱可能是诈骗得来的,但一时贪图小利帮他转了一笔,我真是昏了头啊。”到案后,余某某懊悔不已。
余某某为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取现帮助的行为,已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最终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1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
万州警方提醒:帮助诈骗团伙“取现”而从中非法获利,实质是帮助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团伙进行“洗钱”,请广大群众切勿因蝇头小利而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文/余安图/万州区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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