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江阴市消保委临港分会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其在璜土某服装店购买一件外套,促销活动打完5折后应为139.5元,而商家实际向消费者收款140元,消费者认为商家存在多收价款行为,希望消保委能帮助退还多付的金额并规范商家行为。
处理过程及结果
临港分会工作人员在收到消费者投诉后,联合市监局执法人员一起前往该服装店调查了解,经查,该商家收银系统设置默认为“四舍五入”,确实在收银时多收取了消费者0.5元。消保委工作人员对商家“反向抹零”行为进行了教育,要求商家退还消费者多收金额,并立即修改收银系统。
本案中,商家销售打折衣服时的“反向抹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市监局执法人员责令商家限期退还多收价款,并对商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消费提示
一些商家为了结算方便会采取“四舍五入”的收费方式,商家“四舍”属于自行让利给消费者,但“五入”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这样“反向抹零”的行为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会让自己承担违法的后果。江阴市消保委提醒广大经营者,“反向抹零”涉嫌违法,不要心存侥幸,要据实收取每一笔交易费用,真正做到诚实守信、守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