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掌联江阴便民服务网!
好店入驻
微信扫一扫打开
入驻好店
发布信息
微信扫一扫打开
发布信息
同城头条  >  本地新闻  >  最新!事关公积金→
最新!事关公积金→
2024年08月21日 23:17   浏览:1529   来源:

mmexport6bf43897d733f2e124ce7e57a2e7e7b1_1666058447682.gif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

关于印发

《无锡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

缴存补贴办法(试行)》的通知

(江阴参照执行)




在2024年9月1日至
2026年8月31日期间
本市行政区域内
新增的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累计缴存满12个月
一次性补贴100元



以下为详细内容:


(向上滑动查看内容)


关于印发《无锡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

缴存补贴办法(试行)》的通知

(锡房金【2024】19号)


各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鼓励我市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无锡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补贴办法(试行)》,现予以发布。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8月20日


无锡市灵活就业人员

住房公积金缴存补贴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补贴的发放,根据《无锡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缴存补贴,是指对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除按照国家规定计息外给予的补贴。


第三条  缴存补贴对象为在2024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增的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第四条  灵活就业人员在本市累计缴存满12个月,一次性补贴100元,缴存补贴在期满后次月5个工作日内发放至职工账户。


灵活就业人员转为单位缴存职工的,转出前已累计缴存满12个月且未发放缴存补贴的,转移时给予一次性补贴。


灵活就业人员办理销户业务的,销户前已累计缴存满12个月且未发放缴存补贴的,销户时给予一次性补贴。


第五条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补贴在规定的期限内,只能补贴一次。




mmexport1676593852386.jpg

头条号
介绍
推荐头条